核心提示:我們在注冊公司的時候,要了解到浙江公司注冊資金是多少,根據(jù)不同的公司類型,那么浙江公司注冊資金也是有差別的,那么具體的數(shù)據(jù)是我們在注冊公司的時候,要了解到浙江公司注冊資金是多少,根據(jù)不同的公司類型,那么浙江公司注冊資金也是有差別的,那么具體的數(shù)據(jù)是多少呢,我們來看看不同的情況吧.
第一,有限責任公司,注冊這種公司的時候,它的資金是比較低的,只需要3萬元就可以滿足注冊的工作,它的資本是比較低的,同時需要滿足的條件也是很少的.
第二,一人有限責任公司,這樣種類的公司,的最低基本資金是10萬元,并且是需要一次性交納成功的,相對來講,它的門檻比較高.
第三,股份有限公司,它的最低標準在500萬人民幣,并且是合資公司,也不需要一次性交納成功,代理公司注冊代理提醒大家,我們在注冊公司之前,先要根據(jù)自己的經(jīng)濟實力來確定注冊哪種類型的公司.
2019年最新浙江公司注冊資金新規(guī)定
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決定,對《公司法》作出修改,并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。明細來看,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個方面:
方面一: 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。也就是,除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浙江公司注冊資金實繳有另行規(guī)定的以外,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(發(fā)起人)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,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(guī)定;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(guī)定。轉而采取公司股東(發(fā)起人)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、出資方式、出資期限等,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。
方面二: 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。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(guī)定的以外,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、10萬元、500萬元的限制;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(發(fā)起人)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。
方面三: 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、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。公司登記時,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。